《An Interview with Donald Knuth》
這次 interview 刊於 Dr. Dobb's Journal April 1996。很久以前就收藏了這篇,剛剛又讀一遍,和《Computer Programming as an Art》互有呼應,感觸又多了些。Knuth 對第一個問題的解答仍然令人感動,澄清 "programmer" 的意義(提到了 E.W. Dijkstra 的 "The Humble Programmer",以前不知道是啥 XD),定義 "computer scientists"。Dijkstra 對 C++ 之厭惡也是從此文看來的 :P。也(再次)看到 Knuth 對專利的看法,除了批評以外,有段呼籲一定得引述一下:
I would encourage programmers to make their work known the way mathematicians and scientists have done for centuries. It’s a comfortable, well understood system and, you get a lot of satisfaction knowing people like what you did. The whole thing that makes a mathematician’s life worthwhile is that he gets the grudging admiration of three or four colleagues.
That's exactly what I want to do! 我不喜歡宣稱持有版權(claim copyrights)或保留技術機密之類,所以這個 blog 的 footer 寫「所有我撰寫的內容、釋出的『原創』檔案,您可任意運用,不需另行告知 :)」。(是不是很多人都沒注意到?XD)不過,倘若他人宣稱持有版權,我們還是應該尊重(因此 footer 特地在「檔案」前加了「原創」兩字,排除掉他人的檔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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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也可以考慮譯一譯 XD。
有是有注意到啦,但是我覺得,就算是用了,還是會說引用和感謝之類的,告知可有可無,但是保有感謝之心還是要有的
我不喜歡別人任意轉載我寫的東西,
不過如果有加註原出處,那如果沒告
知我,我也不會發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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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也要我寫的東西有人轉阿
( ̄ε(# ̄) #○=(一-一o)
我有看到 (舉手) XD
總覺得是故意跟我有所區隔啊 XDD
為什麼注重版權,因為總是有些人會拿別人的東西加以修改然後說是「原創」甚至「作為商業用途」,而且華人更是將這種精神發揮到極致,正因為這樣我才很重視「版權」這東西。原則上個人用途的話要標示「引用」部分(算是種禮貌吧,至於告不告知就不重要啦),商業用途則要收費 XD
> 總覺得是故意跟我有所區隔啊 XDD
沒有啊 XD。
實在是討厭看版權條款的關係 XD。不然和 ACM 交涉一下的話,《Computer Programming as an Art》譯稿應該可以公開 ─ 可是懶啊 XD。
> 有些人會拿別人的東西加以修改然後說是「原創」甚至「作為商業用途」
如果真遇到這種「文化流氓」,我自認倒楣就算啦 :P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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